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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学术风气须标本兼治

(2005-01-02 00:00:00) 来自:光明日报/晏扬


  在日前结束的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上,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教育部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术惩戒机制,在推广有关高校的成功经验和办法的基础上,尽早拿出《关于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作为各地各校处罚学术失范的基本依据。

  笔者认为,对学术不正之风进行惩治,非常重要。但它只是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的“治标”之举,而非“治本”之策。应该认识到,学术不正之风泛滥,不仅仅是学术道德问题,其根源也并非在于惩治机制不健全,而是在于现行的学术评价、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人才评聘机制不尽合理。其突出表现在:以学术成果作为惟一标准,对一个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价,作为其晋升职务、职称的最重要依据;而对学术成果的评价,又往往过于重视“数量”而忽视了“质量”。

  譬如,目前通行的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依据,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是一个“硬指标”。如果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无论这名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得如何好,无论其有限的论文中包括质量多么高的一两篇佳作,也都无法得以晋升。这种只重“量”而不重“质”的评审机制,就导致了一些人在学术创作时进行低水平重复,重复别人也重复自己,剽窃他人也剽窃自己——将自己发表过的论文“改头换面”重新发表。

  种种事实表明,改革目前不健全、不合理的学术评价和人才评价机制,才是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的根本之道。如果学术和人才机制不合理,那么就会将很多原本学术道德高尚的人,“逼”成不讲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而且光靠惩治根本无法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而如果学术和人才机制是合理的,再配以相应的惩治措施,那么不讲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便无立足之地,便会迫于制度的压力而变成讲求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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