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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必须成为高等教育创新的主体

(2004-12-16 00:00:00) 来自:光明日报/刘克利


  内容提要:高校是高等教育创新的基础和关键。必须鼓励和支持高校以学术环境创新和育人环境创新为主题,发挥高等教育创新的主力军作用。推进创新,必须努力构建学术与行政二元权力分工协作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在教师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制度创新上下功夫,致力于学术环境的创新。以推行完全学分制为突破口,推进教学创新,激发学生创造性学习。在管理体制上为师生双方共同进行知识创新提供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br>
  作为知识社会的中心和知识创新的基地,高校必将成为高等教育创新的主体,担负起高等教育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任。<br>
    高等学校创新是高等教育创新的基础和前提<br>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高等教育创新可从三个层面去分析。宏观层面的创新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创新,具体表现为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法律体系、政策构架和制度设计,其创新者是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中观层面的高等教育创新是指高等教育的具体承担者高校对其内部管理制度、经费制度及其运作机制的创新,具体表现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引导和规章制度安排,其创新者是高校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微观层面的高等教育创新是指高校教学创新、科技创新和学科创新,其创新者是教师和学生。三个层面的关系是:宏观层面的创新为高等教育创新提供外部环境,是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前提。如果缺乏外部创新的张力,缺乏必要的促进高等教育创新的宏观法律体系、政策架构和制度设计,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创新就会因缺乏创新的理论根据和政策支持而难以持续下去。中观层面的创新为高等教育创新的枢纽,是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关键。如果没有中观层面的创新,那么宏观层面开辟的创新环境仍然难以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其法律体系、政策架构和制度设计难以传递到位。微观层面的创新为高等教育创新的核心,是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根本和落脚点。如果没有微观层面的创新成果,那么高等教育创新就会成为无本之木而失去其意义。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创新都是在高校,高校是高等教育创新的基础和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是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主体,必须鼓励和支持高校以学术环境创新和育人环境创新为主题,发挥高等教育创新的主力军作用。<br>
    高等学校的教师是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骨干<br>
  高校教师是高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是决定高校质量和水平的决定性因素。高等教育创新的骨干是高校教师,根本在于高校教师的观念创新、教学创新和知识创新。因此高校推进创新,首先必须努力构建学术与行政二元权力分工协作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在教师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制度创新上下功夫,致力于学术环境的创新。<br>
  1.强化学术权力,构建学术与行政二元权力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机制。高校是由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组成的二元结构。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应该在管理体制的创新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强化学术权力,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各级学术组织,并将学术问题的决策权回归给相关学术组织,使其真正担负起学术的权力和责任,并建立起一种公开、民主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框架及制度,使其规范运作;另一方面,要构建起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机制,即:既要树立学术组织作为学术管理主体的权威,并对行政权利泛化起到制衡和约束作用,防止和纠正以行政权威压制学术权威、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以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等行政专制的倾向,又要维护行政组织的行政权威,并通过行政权力预防和制约难以容忍不同学术观点的学术霸气,特别是要制约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于一身的权力借用和学术专制现象,从而为学术创新和学术新人的成长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维护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真理、潜心学术的大学精神。<br>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选拔、使用、考核和培训的机制。经过不懈努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建立起了“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教师使用制度。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高校教师选用机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师聘用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教师职称评聘没有完全脱钩,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教师业绩考核制度重数量轻质量、重科研轻教学的弊端比较突出,导致校园学术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有所抬头,科研论文质量不高,科学研究低水平重复,论文相互复制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出现了学术剽窃、伪造实验数据等学术不正之风。二是因流出通道不畅,教师“近亲繁殖”的现象比较严重,学术背景相同、学缘结构不良、学术权威“曲高和寡”导致原创性成果缺乏;学科壁垒和学科鸿沟难以打破,导致学术合作和跨学科研究不多。三是教师培养途径单一,多学科背景的教师数量很少,学术交叉和渗透进展不大。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扼制了教师队伍的学术活力,严重制约了高校的知识创新。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选用机制。在教师选拔制度上应当真正做到聘约化,即树立“能力本位”的选拔观,推行评聘完全脱钩,破除“惟文凭学位是举”的现象,真正做到以岗定责,择优聘用、优胜劣汰。在教师使用制度上做到流动化,即根据“岗变薪变、优劳优酬”的原则使用教师,鼓励教师在校际之间、院系之间、学科之间的流动,以达到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见其效的目的。在教师考核制度上柔性化,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真正建立起“以质为本”、以知识创新周期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按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降低考核的频度,在简化、优化、量化考核指标基础上,加大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考核的权重,并推行教学科研工作量及业绩相互沟通的办法,减少考核指标的刚度,以鼓励教师的个性化发展。在教师培训制度上多样化。促进教师知识更新,丰富教师的学术背景,改善学缘结构。<br>
    高等学校学生是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的生力军<br>
  学生既是高等教育的对象,也是一种高等教育的资源。高等教育创新既推动着学生自身的创新,也在培养着知识创新的新生力量,高等学校的学生能否在教育教学中创新自己,能否成为知识创新的生力军,关键在于学生创新精神的激发和创新能力的成长。<br>
  1.以推行完全学分制为突破口,推进教学创新,激发学生创造性学习。认真检视近年来高校教学改革停滞不前的原因,我们不能不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教学改革上只有自上而下的压力而缺乏自下而上的驱动力。由于教学改革与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在性质、内容上完全不同,其改革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更大,因而单靠自上而下的压力是远远不够的。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内驱力在于教师和学生。因此,我们认为教学创新必须以激发师生特别是学生进行知识创新的需要为根本目的,而其中的突破口在推行完全学分制。一旦实行了完全学分制,首要的变化将是学生的地位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即由学习的被动者变成学习的主动者,在遵循学校基本要求(如必修、选修的课程和学分)的前提下,学生有权自由地选择课程和教师;其次是教师地位的变化,即由教学过程的主宰者(我讲你听、我讲什么你听什么)变成了教学过程的引路人和被学生选择的对象;再次是师生双方的教学内驱力被激活。作为教师,由于选择权掌握在学生手里,教师就会因教学压力而产生进行知识创新,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内驱力;作为学生,由于学制的弹性和就业门槛提高的压力,就会激活其自主创新学习和参与知识创新的内驱力。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创新需要的激活,将会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停滞不前的局面,由此产生的效应是教师“以生为本”的服务意识的增强,并进一步推动教师聘任机制的真正到位;学生创新的旺盛需求将推动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组织方式的改革及创新。<br>
  2.大胆吸纳学生参与教师的科技创新,使学生成为知识创新的生力军。实行完全学分制以后,师生都有进行知识创新的内驱力,剩下的就是高校在管理体制上为师生双方共同进行知识创新提供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在教学管理制度创新上,高校应当鼓励和支持师生双方旨在进行研究型学习的探索,诸如课堂教学组织形式、课程形式、成绩评定形式的多样化和灵活化;在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上,高校应当在符合最低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给予更多的灵活度,如减少课堂授课时数,加大研究型学习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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