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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方案出台

(2004-04-29 00:00:00) 来自:中国鞍山网/20040429/


   28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辽宁省2004年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日前出台。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招初中生的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本科专业只招收应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4日,体检工作于5月25日前结束。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6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登分工作。技能考核由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只招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二年制专科专业的考生,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可免除文化课和专业综合科考试,只参加技能考核,否则须参加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的考试。
    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的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9日;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2日至16日。
    今年的录取工作也将一改往年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的办法,而是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录取。单独编班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录取,按技能考核成绩录取。此外,本专科院校同时段录取,本科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专科学校录取,本科层次的专业招生,可对某些文化基础课提出最低分数限制。本科招生试行保送推荐试点,被保送推荐的学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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