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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省高级应用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步伐,我省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并从今年起开始实施。<br>
一、调整考试科目及分值从今年起,中职升高职考试科目改为:语文、数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四门文化基础课,一门专业综合课及技能考核。文化基础课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6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主干课组成,满分为300分;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60分。<br>
二、改进考试方式从今年起,中职升高职考试不再制定下发理论课考试大纲,原则上不再事先指定所有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的确定,改为在每年组织命题时,根据有关教学文件要求,在相关专业主干课程中,随机抽签确定3门左右专业课作为当年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改进技能考核的内容与方式,逐步将技能考核与职业学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使技能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br>
三、改进录取方式从今年起,从三个方面对原有录取办法进行调整: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录取时先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基础课最低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本人志愿以专业综合课与技能考核的总分数为录取的依据(本科层次有关专业可对某些文化课考试成绩提出最低录取分数限制);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若干个参考志愿(报考本科层次除外);在中职报考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中进行保送试点,对部分品学兼优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推荐保送的办法直接升入有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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