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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出台2004年高校招生政策

(2004-02-29 00:00:00) 来自:辽宁日报/20040229/记者张薇


    今年高考的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15日,填报志愿时间仍在考试结束后成绩公布之前进行,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我省将对高等学校录取加分政策做适当调整。这是记者2月27日从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上获悉的。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部署中,我省新增加了“定向招生计划(除贫困县定向招生计划外)应面向全省招生”的内容。高等学校定向招生、指标到市招生、少数民族定向招生、贫困县定向招生的录取办法为:只择优录取在控制分数线上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考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仍完不成计划的学校则转为统招计划执行。<br>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为保证高校招生章程的规范和合法性,从今年开始,各高校招生章程要经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要明确“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br>
   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将名单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根据高等学校所报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及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关考生数据予以注销。<br>
   针对部分省级招办将高职、民办专科层次补录延伸到本科层次,出现一部分已录取的本科层次考生进行二次录取的现象,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正式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明确一律不得组织本科补录;少数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因报到率较低,经学校申请,省招考部门同意,可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补录。

  今年我省在《考生报名信息表》上设思想品德考核栏,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填写在另设的附表上。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考核栏作出全面鉴定。<br>
  今年起我省数学、语文、外语三科将实行自主命题,为确保考卷的保密工作,省招考办将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在高考之前,对全省所有的保密室进行一次检查,对试卷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保密教育与监督检查,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做好考生答卷、电子档案、网上录取系统及各种招生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工作。<br>
  为了增加招考工作的透明度,我省教育部门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担任高考监督员,扩大社会监督的层面和范围。此外,省招考办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考务管理,加强诚信教育,严肃处理违纪行为,确保高考全过程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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