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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联系教育界的实际,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br>
我国的教育事业这些年来有了很大发展,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15%,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然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教育是否满意呢?我想,总体上是满意的,因为全国90%的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更多的人有机会上大学了;但同时也有不满意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提出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觉得有深刻的含义,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有振聋发聩的作用。很多年来,我们在强调要重视教育时,更多地考虑了经济的发展,常常忽略老百姓和他们的子女,即我们的学生的感受。如果人民不满意,家长不满意,群众不满意,学生不满意,教育规模再扩大,也达不到我们办教育的目的。<br>
人民群众通过什么来看我们学校?主要是通过他们的子弟。他们把子弟送到学校来读书,能不能送进来?送进来要花多少钱?送进来以后生活、学习和成长怎样?有没有学到真本事?最后就业情况怎样?他们是通过这些来看我们的办学情况的,他们的看法是通过他们孩子的反映体现出来的,所以让人民满意就必须让学生们满意。当然,学校还有广大教职工,也要让广大教职工满意。不过我们的教职工归根结底也是为学生服务的,所以让教师满意的目的还是要让学生满意。<br>
在这方面,我有两点体会。其一,学生可能是学校中最容易不满意的群体。因为青年学生很敏锐,对事物的认识容易理想化,在现实中遇到一些问题,就容易不满意。其二,在学校里,学生不满意的声音可能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我们习惯于把学生当成有待教育的孩子,对他们的声音往往听不见或者不想听,或者听了也无所谓。从这种意义上讲,学生可能是学校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利益群体,学生的声音是最少被关注、最少被听到的声音,学生的情感是最少被尊重的情感。<br>
我认为,这种状况反映了我们在办学观念上存在深层的弊端。我们搞教育改革,首要问题就是要改变教育观念。首先应该转变的观念是什么?就是学生的地位问题,即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在学校的地位问题。如果我们不给学生以主体的地位,就不可能办出高水平的大学。如何看待学生的地位,如何倾听学生的声音,是我们在办学思想上应当解决的核心问题。为此,有一些理论上和实际上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反思。<br>
首先,从教育学的角度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究竟是什么关系?过去苏联的教育学讲教师是主体,学生是他教育的客体和对象。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就是把学生作为一个“产品”来加工。事实上,学生不是一般的产品,学生是一个活的人,他有自己的感受和要求。所以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受教育者并不是处于一个完全被动的状态,而是教育行为的主体。一个人从小学到大学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从被动受教育向主动学习转变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到了大学,老师倒成了他可以借助的对象。所以从教育学上看,大学生虽然是被教育者,但同时是主动的人,应该受到尊重。<br>
第二,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往往把学生完全放在一个被动的被管理者地位上,不管是管教室、管宿舍、管食堂的,还是管教学、管思想、管就业的,都把学生看成被管的对象。从学生进校的第一天起,我们就告诉他要怎么做,要遵守什么规章制度,但很少告诉他这些规章制度赋予他什么权利。举个例子说,我们的后勤管理者和学生签订了各种契约,其中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理说,双方的责、权、利应当对等,管理部门有权利有义务,学生作为被管理者也有权利有义务,而不是说学生只有义务。但事实上,学生承担的大多是义务,权利不多,与义务很不对等。要看到,学生不应该是一个被动的被管理者,而应该是一个主动的参与者。我们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实现学生的权利与主体性。<br>
第三,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办教育当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市场行为,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市场的因素。学生现在是交费上学,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服务。既然我们做老师、做干部、做职工的一部分工资是从学生交纳的学费中获取的,我们领了钱就应当为学生提供服务。我们理应认真考虑一下这样的问题:我们究竟是让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服务,还是让他们成为假冒伪劣教育的受害者?我们怎样才能让学生满意?
第四,要认真思考教育和服务的关系。如果说学生是主体,教师要为学生服务,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学生是来受教育的,教师是教育者,如果我们讲服务,那还要不要教育?教育和服务到底矛盾不矛盾?认真学习和领会胡锦涛同志的有关论述,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胡锦涛同志要求我们必须把服务于群众、让群众满意当作工作的目的和标准,同时又说要引导群众,要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好群众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这对我们思考和解决办学过程中教育和服务的关系很有启发。我们应该也能够把服务学生与教育学生结合起来。其基本思路是把服务作为教育的一种手段,把我们的教育寓于服务之中,服务是手段,教育是目的。学校工作的中心就是通过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教育作为一种服务,就好像医生提供的服务。一个病人到医院,住院出来后变成一个健康的人,我们不能说医院是生产健康人的地方,医院的产品其实是一种服务,病人正是通过享受医生提供的服务以后才成了健康的人的。学校也是这样,一个思想幼稚、知之不多的学生在进校以后,正是通过享受教育服务,最后成了对社会有用的人才。<br>
我们强调服务,强调让学生满意,并不是说每一个学生的每一个要求都是合理的。我们承认一部分学生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一定时候可能并不合理,还需要我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但是从总体上说,我们应该树立让学生满意的思想观念,应该努力实现学生合理的要求。<br>
就我们中央民族大学而言,强调“办学生满意的大学”尤其是必要的。中央民族大学的前身——中央民族学院创建于建国初期。在全国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极其匮乏的情况下,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革命家给了中央民族学院的少数民族学生以特殊的关怀。国家为中央民族学院建设了就当时的条件而言最好的校园,周总理亲临学校考察各族师生的生活和医疗条件,亲自批准为学校购买了X光机。毛主席在生前14次接见中央民族学院的学生,给了他们极大的关怀。今天,我们向全校提出“办学生满意的大学”,“办服务式大学”,就是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榜样,解决好如何为学生服务这个办学的根本性问题。<br>
为学生服务,按照我的理解有四个方面。一是生活服务。就是要从学生生活、安全、健康着手,为学生提供饮食、住宿、医疗、保健、安全、救助等多方面的服务。二是教学服务。我们必须以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发展日新月异为背景,以少数民族学生在文化传统、思维方式、知识继承方面存在的差异性为出发点,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三是成长服务。大学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为他们创造一个有利于身心发展的良好环境,包括思想道德教育、体育活动、心理健康咨询、文化生活和社团活动等。四是就业服务。就是要为学生走向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创造条件。<br>
任何好的服务环境,都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随着政府部门加大教育投入等一系列措施的到位,我们要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为学生创造满意的设施条件。但是,建设良好的软环境,需要做更加艰苦的工作,需要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师资水平、改革管理体制、建设优良校风等各个方面做出巨大的努力。因此,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学生满意的大学,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长期的、无止境的过程,是一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毕生追求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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